关于开展学生党支部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4浏览次数:175

威斯尼斯人各学生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内容涉及文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多个领域,进一步阐述了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构想。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1020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另外,中共中央办公厅于今年6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规范。

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的先进分子,要在思想、行动等多个方面起到先锋带头作用,要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对《细则》的培训教育,促进思想水平与综合素质的提升,培养深刻准确把握当前局势的能力。

一、活动主题与指导思想

希望我院各学生党支部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学习”为主题,在不同的活动形式支撑下,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学习与实践活动,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掌握发展党员的基本规范,运用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提升自己的理论修养和实践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1410月底—201411月底

三、活动主体

威斯尼斯人各学生党支部及学生党员

四、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不限,如主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培训、座谈研讨、专家解读、主题实践等多种方式,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选择。

五、注意事项

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活动,鼓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认真思考和总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后,请第一时间将新闻通讯稿及照片报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团。

同时,各学生党支部请在201412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可附相关照片、视频等)。

院党委拟对组织较好的活动予以一定资助,如需经费支持,请在活动前提交活动计划及预算,经院党委审批后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结束后于1220日前凭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联系人:田琳,邮箱:574600068@qq.com,电话:15926355716

 

威斯尼斯人党委学生党建工作团

                                                                                          2014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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